弗比斯收起了思绪,一边跺着脚,一边哼起了一支在路易十四时期流行的曲子。所有人都应当对他那落伍的音乐品位抱有一丝同情和理解。一个四百年前就应当死去的男人;一个侥幸逃离了死神的点名,过一天算一天的逃犯;一个脑子被随意当做浆糊,来塞入奇奇怪怪杂物的男人,除了哼唧一下记忆深处的几支曲子,还能指望他对什么样的chic品位福至心灵?
此刻,他压根儿不揪心棋盘上的你来我往。仅有的两颗棋子很强,对他这个臭棋篓子而言,就已经够了。他知道,论强度而言,国王与王后简直就是两枚能行动的人间凶器。何况在他脑子里,一直有一个冰冷的声音在指挥着。
因此,他对眼前四个人摆出的架势毫不在意。时间一到,他就会开枪。而